在經營中,買贈一直是便利店老板鐘愛的促銷方式之一。
消費者在購物時獲取額外贈品,可以提升消費體驗;
而便利店老板借助精選的贈品,能夠提高成交率,可謂雙贏。
然而,在部分便利店老板囿于“免費贈送能免責”的思維定式、消費者對贈品“容忍度”相對較高等因素的影響下,贈品質量良莠不齊的現象客觀存在。
實際上,根據《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》規定:
獎品、贈品等視同銷售的商品。
因此,消費環節中作為“配角”的贈品并非“免費贈送”,同樣應被視作商品,應與銷售中擔當“主角”的商品一樣,毫無二“質”。
這一點在《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》中同樣有所體現:
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,不得降低促銷商品(包括有獎銷售的獎品、贈品)的質量和售后服務水平,不得將質量不合格的物品作為獎品、贈品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一些商家喜歡在買贈活動中搭贈臨期食品,而如果搭贈的商品中有過期食品,則會因“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”觸犯《食品安全法》,受到相應處罰。而“贈品概不退換”的聲明,則違反了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。
那么,便利店老板在買贈營銷時要如何做,才能讓消費者感受實用、享受實惠?
摒棄“免費贈送能免責”思想
實際交易過程中,消費者雖未直接購買贈品,但實際上贈品的成本已經分攤到付費商品中。
商家要認識到贈品質量也是商家誠信度、美譽度的彰顯,轉變以往的認識誤區,樹立“免費贈送不免責”意識。
尋找保持買贈營銷健康狀態的
多種可能
商家通過合理的成本控制保障贈品質量,在讓利消費者的同時保證利潤,才是買贈營銷的健康狀態。
達成這一目標的路徑,有三點途徑可循:
可以是上游環節的“開源節流”,如依托進貨渠道或供應鏈渠道優勢攤薄進貨成本。
也可以是消費心理洞察后的“量體裁衣”,將贈品成本應用于成本不高但關聯性強的商品。
還可以是銷售環節的“化整為零”,如將部分滯銷商品轉化成小包裝贈品搭配緊俏商品,在緩解商品滯銷帶來的庫存、折舊等成本壓力的同時,尋找打開銷路的契機。
跟蹤回訪挖掘真實訴求
在選擇贈品前提前試用,根據實用性選擇贈品,是商家應有的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。
但僅僅有從“我”出發的體驗是不夠的,消費者收到贈品后的體驗才是關鍵。
因此,贈品體驗回訪是必要的,能讓商家洞悉消費者的偏好和訴求,以便更好地選取贈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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